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17〕9号)和舟山市发改委《关于要求批复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舟发改交通〔2017〕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络,落实“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和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促进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发展,同意实施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工程。本项目符合《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
二、本项目起点为舟山六横岛,接孙干公路,经六横南岙、佛渡岛、北仑梅山岛、春晓开发区、昆亭,项目终点为柴桥,接穿山疏港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31.3公里(舟山段长约16.8公里、宁波段长约14.5公里),其中海域路线长约16公里。全线设特大桥24.35公里/4座(含互通主线桥),互通立交5处(含预留昆亭枢纽)、管理中心1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2处、主线收费站1处、交警/路政管理用房各1处、超限检查站1处,以及必要的综合用房等设施。
主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起点至梅山互通段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梅山互通至终点段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技术标准和相应规范的要求。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76.5亿元,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35%,为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由省和宁波、舟山两市共同出资,出资比例为宁波市24%、舟山市41%、浙江省交投35%,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项目业主为舟山六横跨海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四、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交通运输部出具的通航安全影响论证的审查意见(交水函〔2015〕363号)、国家海洋局出具的用海预审意见(国海管字〔2015〕657号)、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预审意见(浙土资预〔2016〕009号)、省环保厅出具的环评批复(浙环建〔2015〕18号)、省建设厅出具的选址审查意见(浙规选字第〔2014〕094号)、省交通运输厅备案的《节能登记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贷款承诺书((2015)浙商银贷意承字第(总001)号)和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政府、舟山市政府的项目法人组建及项目资本金出资方案三方承诺书以及宁波市北仑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审查意见(仑政〔2014〕65号、舟普政函〔2014〕53号)等文件。
六、项目的建设将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建议下阶段及时开展特大型跨海大桥的各项相关专题研究工作,进一步优化桥梁设计和路线终点衔接方案,尽量降低工程造价和节约土地。
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