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于2017年3月16日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0580-2285056
地 址:舟山市新城行政中心交通大楼
邮 编:316021
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招投标监管处
电 话:0580-2281190
地 址: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四楼
邮 编:316021
招标人:舟山市六横跨海大桥建设指挥部
2017年3月16日
评标结果
标段 | 推荐中标人 | 单位名称 | 中标价 (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综合得分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和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组成的联合体 | 22701.1283 | 王昌将 | 96.69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22765.6931 | 张必准 | 88.75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22620 | 李静 | 77.22 |
附件4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工程勘察设计
开评标时间:2017年3月16日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六横跨海大桥建设指挥部 | ||
投标行为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 无 | |
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 ||
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 ||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 ||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 ||
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
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 无 | |
进行虚假投诉举报 | ||
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填报人:应璐言 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