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酒驾执行新规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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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04-08 12:10:40
来源:六横管委会
近日,记者从六横交警大队了解到,从4月1日起,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而六横已有4名酒后驾驶者尝到了新规的“滋味”。
据了解,除“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之外,新规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对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由2分提高至3分。新修改的规定还新增了对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3类违法行为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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